官督商办的“首长所有制”
——从盛宣怀的“表白”谈起
□ 刘 刚 李冬君
【“私”不一定是商,还可以是官员】
通常我们容易产生错觉,总以为“官办”就是“国办”。由此而生另一个错觉,以为“国企”就能代表国家利益。这是在中央集权制度下生活惯了的人们的习惯性错觉,而错觉的根源,就在于“朝”与“国”不分,不知王朝以外,还有中国在,或以为王朝必然代表中国;不知王朝利益与国家利益,有时一致,有时不一致。一代王朝,或兴国,或败国,有时甚至还卖国,就跟利益集团差不多。
以旧体制,生新事物,用俗话说是“旧瓶装新酒”,是从古今上说;用文化说,即“中体西用”;从中外方面说,新兴的“军事—工业复合体”,就是“古今中外”混合物。
“军事—工业复合体”,类似亚政权的利益集团,体内多种¾济成分并存,公私合办,官商合办,官督商办,商助官办,产权形式多样化。“私”不一定是商,还可以是官员,朝廷并不限制官员投资自己创办的企业,反而鼓励官员入股,以分担风险,弥补朝廷投入不足。这究竟是什么所有制?说不清,既非国有制,亦非私有制,但它却是政权、军权、产权一体化的形式,是近代新型军事工业及其产权结构在传统军政制度里借尸还魂。虽未¾朝廷任命,亦未确认其合法性,但在事实上,却形成了隐形的“首长所有制”。
“军事—工业复合体”首长,得是朝廷任命的督抚之类的地方长官。但这还不够,首长还得自练新军,自办工厂,他还是军队统帅和企业老板。总而言之,首长以军队为核心,以兵工业为半径,来»国防的圆,以国防为纽带,来带动国民¾济,使军权与产权合一,政治与¾济一体。
李鸿章和左宗棠,都是这样的首长。不过,搞“首长所有制”有一弊:首长一死,集团就会解体,左宗棠就是如此,他没有接班人。对首长而言,除了抓军权和财权,最重要的,莫过于培养接班人。培养接班人,不能传子,必须传贤,很有点禅让的意思。也许,这就是“首长所有制”的规矩。后来,袁世¿称帝,称帝则传子,坏了接班人规矩,所以他的接班人冯国璋、段祺瑞都不响应。接班人规矩,很可能是李鸿章定下来的。他有两个接班人:练兵袁世¿,理财盛宣怀。在他的提携下,两人几乎同时发迹。袁世¿纵横朝鲜,得李鸿章保荐,越级升迁,叹“两世受恩,一门戴德”;盛宣怀崛起上海,扳倒阜康银号,趁金融危机,再次入主“上海轮船招商局”,改Ô来商办为官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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